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采购人)已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2025年边角地“临时利用一批”项目道闸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2025年边角地“临时利用一批”项目道闸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ZCM[采招]2025031。
3.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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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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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磋商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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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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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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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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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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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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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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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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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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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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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磋商保证金 |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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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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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国家强制性规定的(3C认证、强制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 |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的(3C认证、强制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供应商须承诺其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4.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5.供应商报名期限(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5.1供应商报名期限(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10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5.2获取地点及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采购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zcm_cg@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响应磋商与质疑。
5.3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5.4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
6.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10 月 2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地点: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广场B座6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10 月 2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地点: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广场B座6楼开标室)。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8、10.公告发布媒介:
(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3)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fzjsgc.com/。
11.采购人: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7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法:0591-83308722-903
12.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广场B座6楼
联系人:陈丹丹
联系方法:0591-28062808
附1:购买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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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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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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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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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117200100100146799 |
账 号:117050100100015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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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磋商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报名的项目编号和采购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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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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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简要技术参数及指标 |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交付地点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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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边角地“临时利用一批”项目道闸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要求 |
283000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2800 |
公告附件:无